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将启用问责制
2011-11-30 09:22 来源: 作者:
相关目标已分到各个地方,各地目标完成情况将进行评审考核
8月9日,由国家发改委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国务院新闻办和北京市政府指导,中国新闻社、中国新闻周刊主办的第二届“低碳发展·低碳生活”公益影像展开幕式暨“中国低碳榜样”颁奖典礼在京举行。
今年是“十二五”的开局之年,年底恰逢德班气候变化大会这个“拯救人类的最后机会”。 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中国的首席代表、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影展开幕致辞中透露,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和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日前召开会议,确定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将实施问责制,相关目标现在已全部分到各个地方,各地节能减排、降低碳强度的目标完成情况将进行评价考核,且考核结果会向社会公布。
解振华表示,气候变化问题是全球性挑战,而我国是最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国家之一。尽管我国工业化、城镇化尚未完成,发展经济、改善民生的任务依然艰巨,但为了全人类和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,必须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我国经济、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。
“十一五”期间,我国采取的一系列综合性政策已取得显著成效:以能源消费年均增长6.6%,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.2%的增速;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由十五时期的1.04下降到0.59;全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.1%;节能6.3亿吨标准煤,相当于少排放二氧化碳约15亿吨;低碳能源的发展也取得了巨大成就。目前中国核电在建规模,太阳能集热面积、农村沼气用户量均居世界第一位,人工造林6300万公顷,居世界第一位。
关于将于年底在南非德班举行的气候变化大会(COP17),解振华表示,中国将继续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、坚持《京都议定书》,希望各国积极努力,就《京都议定书》第二承诺期达成共识。
为了让低碳发展更为持续,国家发改委已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国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法,将能以法律形式明确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方针和原则。在低碳发展的潮流中,低碳省份和低碳城市的试点工作成为中国低碳事业的一大特色。北京市副市长洪峰表示:“‘十二五’期间,我们将集中力量改善空气质量,到2015年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要达到80%,为建设‘宜居城市’奠定环境基础。”
“十二五”期间,中央企业确定了实现万元产值工程能耗下降16%左右、二氧化碳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降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。这意味着“十二五”时期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,任务更加繁重。
对此,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杜渊泉认为:“中央企业要努力抢占低碳发展的制高点,在结构调整上做出新亮点,力争成为低碳经济的践行者,成为低碳技术的领跑者。”